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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好的商标为什么有可能被撤销?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5 08:06:01
不要以为你长沙商标注册成功并且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之后,你就不用担心那么多了!并不是,不要以为辛辛苦苦等待很久拿到了商标注册证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商标也是存在被撤销风险的。
今天就来讨论一下:注册好的商标也有可能被撤销!
1、小心撤三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注册后三年之内没有使用,则可以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因此,商标持有人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注意保留使用证据,以预防意外的发生,商标也会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升值。
2、规范使用,及时变更商标使用范围不能超过被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如果企业的名称、地址等关键信息变更了一定要及时做商标变更。不变更如果后期商标局有相关信件发出,你无法收到就会错过最佳答辩时机,会导致商标被撤销。另外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将面临被撤销的危险。
3、到期及时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后如果想继续使用必须进行续展。每续展一个周期为10年。虽然10年时间不短,但也经常会出现商标到期后需继续使用但忘记续展最终丧失商标权的情况。注册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如到期未续展,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大家拿到商标后不要掉以轻心,需用心经营自己的商标,一定要规范使用商标,确保商标权在手!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一、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因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长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四、自愿注册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五、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市场经济和商标自身的特点,商标注册应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态,由商标局统一集中负责商标的审查、核准注册工作。为此,《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这就决定了全国的商标注册工作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明确了集中注册的原则。分级管理则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本地区开展商标管理工作。
六、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侵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被侵权人提供的有效证据或者自己调查时取得的证据,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还可以同时对其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版权和专利都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对企业而言,商标和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无论是在申请阶段还是使用阶段,对企业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知识产权中的商标、版权和专利在申请阶段需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判定是否申请成功。专利一般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类型专利的优点各有不同。我们以多年的专利申请代理经验提醒各企业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先了解专利的类型,明确申请专利的优势,以免成功申请专利后不懂如何经营使用专利。
一、三大专利类型的优点
(一)发明专利申请
1、经过实质性审查,专利权稳定性较高。
2、保护期限长:20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
3、附加价值相对较高,例如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及申请政府项目及补贴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1、审查较为宽松,不经过实审,便于取得授权。
2、申请周期短,一般从申请到授权在6个月左右,便于快速获得授权,从而及时获得保护。
3、授权后维持费用较发明低。
(三)外观设计专利
1、审查较为宽松,不经过实审,便于取得授权。
2、申请周期短,一般从申请到授权在6个月左右,便于快速获得授权,从而及时获得保护。
3、授权后维持费用较发明低。
4、便于维权,例如针对网络平台,可利用外观专利发起维权事宜。
二、申请专利的有什么好处?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后,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获取垄断利润来弥补研发投入,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专利能够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而言,好的专利足以令其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对于企业的直接作用
1、保护企业的研发成果,对于企业研发的新产品起到保护作用。
2、提成企业的核心价值,是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树立企业品牌。
3、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利用知识产权来投资,从而获得更多的投资、融资。
4、申报国家项目,获得国家资助,申请政府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等等。
(二)对于企业的间接作用
1、专利预警和规避,有效地避免产品侵犯他人专利,并且合理的分配研发经费。
2、为企业开辟收入来源,利用专利权的授权许可,提高企业的收入。
3、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以企业手中的专利作为筹码与竞争对手公司进行谈判。
4、为可能到来的专利纠纷进行前期专利储备。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商标、版权和专利对企业竞争市场都有重要的影响,如果经营得好,商标、专利将会是企业打造品牌的一把利刃。很多企业认为成功申请专利和商标后就能高枕无忧了,但是还要提防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事件,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侵犯。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提升企业竞争力,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其他企业侵权盗用您的专利。
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由此看来,申请人要想得到临时保护,必须以专利局公布其专利申请为先决条件。
因此,申请人在专利局确定申请日后,但还没有公布其专利申请前,若自行公布发明内容或者将发明的内容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是不能得到临时保护的。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影响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如果申请人想尽快公开其专利申请,可以依照专利法第34条的规定,向专利局请求提前公布其申请,若专利局予以提前公布后,申请人就可得到临时保护。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后,可以得到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相同的临时保护。即,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如果实施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支付使用费,申请人可以在其申请被批准专利后,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7条的规定,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的时候,有权决定实施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支付适当的费用。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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