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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该做什么前期准备工作?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4 08:01:04
近年来,已有不少国内知名企业的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给这些商标所有人开拓海外市场造成巨大麻烦。有调查显示,国内知名品牌面临的海外商标抢注危机已经极为严重。而对于企业来说,等要开发海外市场之后才考虑商标注册,往往已为时已晚。根据各国商标法律,各国均只保护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并且绝大多数国家商标法律均采取“先注册原则”。这样,对于未能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即使其在国外已经注册多年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也得不到保护;而且,即使在本国申请注册,但申请晚于他人也得不到保护。
尽管商标抢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从大多数国家商标法的规定看,并无直接限制商标抢注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方面,商标权的取得大多实行申请、注册制度。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无法也不可能对某商标谁先使用谁后使用作出准确判断,而且,商标又具有从属于商品经济的特征,对商标实行注册管理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有效手段。
另一方面,工业产权贯有的地域性特点,注册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即实行商标保护的独立性原则。商标的申请和注册条件,在本联盟各国由其本国法律决定,与在本联盟其他国注册的商标,包括在原属国注册的商标在内,各不相关。所以,一旦发生对他人商标在国外的抢注行为,一般不会遭禁止。即使是对驰名商标而言,尽管有准予撤销被抢注的驰名商标注册的特别保护规定,但也是有条件的:一是从申请撤销的理由看,仅限于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对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
注册国际商标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既可以占领市场,又可以防止商标抢注,对企业来说无疑是有利而无一害的。
新《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公司在中国进行商标申请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待原则办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这就是办理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我国商标申请应遵守的原则。涉外商标如何进行注册?
申请涉外长沙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1、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2、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商标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有两条途径: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涉外商标应该提交的申请书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今天,我们联系了一些想注册商标的客户。食品商标名称具有吸引力,但因缺乏意义而无法注册。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意义缺失”,为什么“意义缺失”的商标不能得到长沙商标注册保护呢?商标法对商标规则的意义:注册商标应当具有的意义在商标许可审查中是非常重要的。商标标识的意义是取得注册的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之一。也可能直接影响商标的最终注册。什么是商标意义?如何判断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鲜明的特征,易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抵触。商标的意义不仅包括商标的可识别性,还包括与其他商标的区别。也就是说,商标的意义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其自身的可识别性和与他人的可区别性。
因此,在确定一个标志是否具有重要意义时,必须考虑和分析其本身的构成、创意、指定商品或服务等因素。
一、判断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考虑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可识别性是商标发挥差异化功能的前提,也是成为注册商标的基本要求。相关公众不可能将某一商标认定为商标,从而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一般来说,普通消费者不会承认这个数字是商标,更不会认为它是商标。
二、商标标识的原创性是决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重要因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商标创意”是指商标本身的意义,具有意义的商标可能不具有创意,如“钢琴”上使用的“长江”没有创意,但可能具有意义,因此授权注册;而“空调”上使用的“格力”商标,既有意义又有性。两者区别的意义不仅在于此,还在于商标的意义判断,这可能是决定争议商标是否构成他人商标的复制、仿造和翻译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他人在先商标缺乏原创性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词语,那么即使双方的商标相同,也不能视为复制品。
三、商标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应当与特定的指定商品和服务相结合。从商标意义的角度看,商标可以分为三类:首先,有一些具有内在意义的符号,如捏造的文字,如“海尔”;二是缺乏具有内在意义的标识,如通用名或描述性符号,如“U盘”;三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的鉴别,如“两面针”。对于具有内在意义的虚拟词语,由于其具有很强的意义,不应考虑其与商品或服务的关系。如“海尔”、“康佳”等。一般认为,当商标的含义与商品的属性关系最小时,商标的意义最强,反之,商标的意义最弱。例如,如果“苹果”一词不被视为一种产品,就不可能确定它作为商标注册是否重要。
然而,将商品分析与不同的规格相结合将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可能性。例如,“苹果”在手机产品的使用中具有很强的意义,因为它的含义与产品属性无关;如果在苹果中使用,它将直接代表产品内容,在其他水果产品中也会出现误认。在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时,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前提,这样才能更全面、准确、客观地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注册商标应当具有重要意义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只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下列直接代表商品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第十二条还规定,以立体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其形状只能由商品本身的性质决定,取得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商品形态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商品形态,不予登记。此外,在商标评审标准中,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并具体列举了其他十种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
(1)太简单的线条,普通的几何;
(2)过于复杂的单词、数字、数字、字母或上述元素的组合;
(3)一个或两个共同表达的字母;
(4)通用阿拉伯数字被指定用于按数字制作模型或产品编号的商品,但不通用或与其他元素结合并具有整体显著特征的商品除外,或指定用于非模型或产品编号的商品除外产品编号;
(5)说明所用货物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装饰图案;
(6)单色;
(7)非原创性的、代表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但原创性的、不受欢迎的或者与其他要素相结合的、具有整体特征的短语或者句子除外;
(8)行业或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
(9)行业或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术语或标志;
(10)企业的组织形式、行业名称或简称。但上述法律规定并未明确什么是商标意义。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1.无论是否注册,驰名商标均受到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实行长沙商标注册制度,没有取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与其他注册商标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即使其未在我国注册,仍然可以得到商标法的保护,他人不能在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的商标。
2.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禁用范围,仅限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但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只要某一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即使其使用在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驰名商标也可以排除其注册和使用。
3.驰名商标所有人在撤销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时,有特别的期限保护《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权利人因他人注册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而撤销该商标时,都要受到五年时限的限制,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如果商标注册人是出于恶意的话,可以不受该5年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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