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可以注册成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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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可以注册成商标吗?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0 08:39:27

共同申请是指数人为成为共有商标权人而就某一商标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的注册申请。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湖南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在共有商标注册过程中,所有申请文件都应表明申请人共同申请的意愿。申请人因变更申请文件需要向主管机关登记的,也需表明各共有人的身份。对共同申请不能做机械理解。

在具体的申请过程中,共同申请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1、亲自申请,即各共同申请人共同亲自参加共有商标的注册申请;2、代表人申请,即数个共同申请人共同授权共同申请人之一人或数人代表各共同申请人代为申请;3、代理人申请,即各共同申请人共同委托他人代为共同申请。对申请人来说,共同申请是最可靠的申请方式,每一个申请人都可以随时了解申请进程、主张权利及其救济,但其缺点是各共同申请人相互牵制,影响了申请注册的效率。

而代表人申请和代理人申请就可以弥补这一不足。当共同申请人之部分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时,代表人申请注册无疑是最理想的方案。各共同申请人通过内部的明确协议,表明对代表人的授权、该授权的范围以及各共同申请人包括代表人对整个申请活动以及申请后果负责。在共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时,委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代理共有商标的申请,显然是一种明智的抉择。

代理人申请权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因此,该委托合同必须明确规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代理人的权限,必须明确。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活动及其后果由委托人负责。授权不明时,若代理活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可以提出异议。

经审查该异议属实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共同申请本身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是否共同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的各所有人既可以申请注册,也可以不申请注册。这里主要涉及到对《商标法》第6条的理解。该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按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解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既然法律强制这些商品只能使用注册商标,那此时的商标注册申请还是一种民事权利吗?作者认为,应当坚持商标注册申请的权利属性,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商标专用权,也可以不向商标局申请商标专用权。但任何权利都不得滥用,如果权利人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对该权利的限制就是理所当然的选择。

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但当这种权利被滥用时,理应受到节制。《商标法》第6条的规定就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权利滥用的限制。共同申请的基础,即共同申请的依据,既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共同申请人共同使用该商标的事实,是构成共同申请的事实依据。有权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将其申请权协议转让给数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些受让人若愿意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共同申请注册该商标,自然就成为了共有商标权人。

这里的转让协议也是共同申请的基础。需要说明的是共有商标权之共同申请与数人同时申请的差异。共有商标权是数个申请人因共同申请而获得的商标权,共同申请人必须有共同申请并愿意成为共有商标权人的意思表示。而数人同时申请商标注册,是指没有共同申请的意思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的注册申请。

此时,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30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30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30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决。

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被商标局宣告无效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答辩,也可以不进行答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创新商标策略

创新商标策略的适用条件:

一般来说,商标越老,影响越大,信誉越高,但当商标或由于设计上的原因、或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或由于消费者爱好转移等在消费者心目中形象不佳,声誉受损,致使商品销路受到严重影响时,把陈旧的、不适应现有产品特点的商标加以更换,可带来新的活力。或者有的产品名声不佳,也需要改用新的商标重新进入市场。

二、主副商标策略

主副商标策略是指在同一产品上注册多个商标,一个是在各类产品上体现企业形象的主商标,其他的则是在某种特定产品上使用的副商标(也称从商标)。用主商标来建立和提高各种产品的名气,用副商标来暗示特定产品的用途、功能、成分、品质等,相得益彰。

三、统一商标策略

统一商标策略又称家族商标策略。是指企业不同的商品采用同一种品牌商标。这类企业既可以是生产单一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跨行业的多类产品的生产企业。

采用这种策略,有利于建立一整套“企业识别体系”即企业统一的品牌商标,通过广告、包装、橱窗、路牌、霓虹灯、印刷品,以及厂歌厂徽等一系列的活动,广泛的传播给用户,使用户具有强烈的识别性和深刻的印象,从而提高企业的影响、信誉和知名度。

很多新开的公司对于或者不了解财务的公司,需要仔细浏览本文了,只要是公司都需要记账纳税,然而对于记账纳税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产生不记账纳税的想法,不记账纳税很多企业都可能存在这样的想法,但是了解到记账纳税的后果就不会这么想了,下面注册公司小编来仔细了解:不记账纳税究竟有什么后果?

记账:对于公司需要记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必须要进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15日以后应当为公司设立专门的账本,而公司则需要有相关人员,一般都是由专门的会计进行记账的。报税:税务是无论什么公司都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缴纳税务的,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下来的时间,企业需要向税务局回报每个月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论是什么什么类型的公司,我们常见的公司类型有:事业编制、国企、民营等,根据不同规模的公司可进行一般人纳税和小规模纳税。如果公司不记账纳税究竟有什么后果?

1、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公司,情节轻则补交税款重则罚款,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记账纳税时间过长,将会收取滞纳金,对于不记账纳税情节严重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有关部门进行更重的处罚。

2、如果公司未向税务登记机关连续3个月未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机关将取消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当税务机关注销税务登记证时,它不会被恢复,也就是说,由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企业的所有证书都会被一个接一个地注销。

3、如果税务登记证书未经税务登记机构批准而被注销,公司的所有其他证书都不能被注销,即使它们向每个发证机构申请注销,也会被一个接一个地作废。

4、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信息将被相关登记机构列入黑名单。未来,贷款、创业投资和出国都将受到影响。

5、如果长期不理会纳税情况,将会被有关部门列入经营、“黑名单”。

很多企业都是经过艰难的过程把公司注册下来,但是由于不懂记账纳税或没有时间或无成本情人,公司税务就这样一直荒废下来,等到年检的时候发现了问题所在或者无缘无故发现企业异常,又要麻烦公司先移除经营异常再向税务局进行缴纳罚款,这样会更麻烦,不如听一听财税代理公司的意见。

那么从财税代理公司角度为您提供意见:1、找一家实力强、靠谱的正规财税代理公司,比如说注册公司平台。2、公司自身招聘相关人才,不过成本切勿高于财税代理公司。3、公司法人有时间可以自行学习或自己考会计证,不过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对于“不记账纳税究竟有什么后果”的问题,财税代理公司为您作出了解答,对于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您可以联系注册公司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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