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企业专利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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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企业专利的相关原则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5 08:24:12

如果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在外地注销呢?小编在这里告诉你,是不可以的哦。办的营业执照一定要在才能注销。在代办营业执照必须在原登记注册地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由上述法规条文可以得知,“公司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众说周知,关于商标的分类可以大致的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过其他种类的商标类型呢?因为对于商标种类来说,随着定义的不同,也会出现不同形式的商标分类,不过呢关于商标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这些:

商品商标

指使用在实物商品上的商标。

服务商标

一般使用在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普通商标

普通商标最常见,指一般的经营者自行注册,由自己使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表明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

由具有某种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主体使用,以证明原产地、原料、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文字商标

就是指纯粹使用文字。

图形商标

指用几何图形或其它事物图案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图形商标具有便于识别的特点。

组合商标

由两种或以上的商标要素组合使用在商标或服务上,具有图形并茂、形象生动、便于识别等优点。

根据规定,我国对长沙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保护实行的是“双轨制”,设定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均有权对商标注册侵权假冒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个特色。根据规定,我国对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保护实行的是“双轨制”,设定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均有权对商标注册侵权假冒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个特色。

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在职能和作用上各有侧重:司法保护具有程序严谨规范、全面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等特点,采取被动保护的方式,即必须由商标专用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介入。行政保护相对来说,程序较为简便、执法效率较高,能够较迅速恢复权利人的权利状态等特点,一般采取主动保护与被动保护相结合、以主动保护为主的方式。

此外,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于进出口货物,商标专用权人还可以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款、第4款对此问题有明确规定。商标民事纠纷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目前全国400余个中级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受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此,如果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一般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实践中,涉及大量侵权商品储存、隐匿,以及海关等行政机关对侵权商品查封扣押的案件,管辖并不明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明确规定了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所在地,可以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依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中的查封扣押地,仅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査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人民法院在诉前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不属丁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诉前申请采取临时措施时,首先应当确定自己有管辖权,不得因采取诉前临时措施而认为可以取得管辖权。

第29类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创业的行列,创立自己的品牌,那么第29类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长沙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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