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个人注册商标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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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个人注册商标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1 08:56:42

相信很多湖南商标注册申请人都很关心注册商标要多久,由此可见,商标数量多,审查员的工作量大,每个环节都要在排队中渡过,那么注册商标都需要经过哪些环节?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第一阶段:提交1-2个工作日: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一般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

第二阶段:受理2-3个月左右:自申请日算起2-3个月左右会收到受理通知书。注意:受理通知书不是商标注册证,使用不当将被处罚;

第三阶段:审核9-10个月左右:自申请日算起约9-10个月审查完毕,通过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没通过审查的,则下发驳回通知书;

第四阶段:公告10-12个月: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布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领证14-15个月左右: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1-2个月左右的时间是商标局的印刷邮寄时间,这时商标证书会寄到了我司知识产权手里,我司会通过顺丰快递将商标证书寄到申请人手中。

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注册商标一般情况下15个月左右若能拿到商标证,说明你已经领先全国90%的申请人,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每个阶段十分顺利!我司是具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资质的专业化、规范化的商标代理机构,是综合类商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有关、商标、版权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系统服务。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注册外商独资企业的必备条件:1、一个或数个外商投资者(企业或个人均可)2、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美元(出资必须是外汇)3、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注册外商独资企业所需资料:1、外商合法开业证明(个人投资提供护照)复印件2、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3、董事、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4、董事“委派书”和正、副总经理“推荐书”原件及中文译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照片(1寸1张)6、公司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注册外商独资企业流程:1、工商核名2、商务局审批3、代码赋码4、工商总局颁发的临时工商执照5、公安局备案刻章6、外汇登记以及开户7、入资之后验资(时间根据资金打入情况而定)8、换取正式营业执照

一、什么是商标抢注行为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逐步增强,商标抢注的内涵也随之进一步扩展,商标抢注的概念不再仅限于抢注未注册商标,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抢先申请,以及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可以一并视为商标抢注。

二、造成商标被抢注的原因经营者是否选择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是自己的权利,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刚刚开始建立产品品牌的时候,每个经营者都会对自己的产品做宣传,比如在电视上打广告,发名片,在网络上宣传,甚至不惜成本促销打折,免费提供使用,这些手段都是想扩大产品的影响力。经过一段时间的拼搏终于产品打开了销路,这个时候想到了要保护好自己品牌申请注册商标,没想到经过查询有相同商标已经提前申请了,企业只能被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深究根本,避免企业损失,对于商标被抢注的情形,笔者归纳了如下几方面原因:

1、经营者商标保护意识淡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信息没有深入了解,商标保护不够重视,在积极拓展商业版图的同时却忽略了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商标。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商标被抢注事件。

2、商标权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

三、应对商标抢注的预防措施和办法对于市场上的恶意抢注行为,企业可以从事先预防和事后维权两大方面切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事先预防,经营者可以从如下三方面着手:1、企业应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意识,及时有效地申请商标保护品牌,在新产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全面保护商标。

3、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还可以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加强商标的市场监控,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当商标权益遭受侵害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形选择如下几项措施: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被抢注方的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无效宣告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抢注的商标则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抢注行为实质上是对他人成果的一种窃取,是对正当权利人、消费者、法律和市场竞争者的侵犯,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企业在权益遭受损失后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比正常注册商标的成本要高几倍或者是几十倍,所以企业应当对商标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尽早进行商标布局。

对商标大家都有所了解的应该就知道,我国的商标申请向来遵循"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也就是说"谁先申请,商标就归谁。"而今天小编想谈的是关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优先权,这种优先权通俗一点来说就是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以"插队",这种特权,想必每个商标申请人都非常想要吧。不过既然是特权自然就不是每个人想要就可以要,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这种"插队"的权利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在商标法中关于优先权具体有哪些规定。

一、《商标法》第24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凡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的国民(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者在缔约国有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与我国签订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在商标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二、《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那么就可以实际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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