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标注册的转让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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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标注册的转让形式有哪些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2 08:13:36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长沙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那么商标注册的转让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二、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三、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一、 商标注册的途径: 

1、自己申请商标注册;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代理人申请。 

二、申请资料准备:  

1、图形或文字的单个或多个元素组合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个体户身份证和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商标注册详细流程: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这一步是商标注册的关键,最好是专业代理人用专业知识对商标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显示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商标局了;  

2、申请递交后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就是所谓的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接着就是实质审查阶段,也是审查关键环节,持续12个月左右,这一阶段审查的是商标是否符国家法律法规的核准范围。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也就是将商标昭告天下,民众谁有异议都可以提出,商标局根据异议决定是否驳回、申请人根据驳回是否复审。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商标注册证了。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缔约国一段时间内提出申请后第一次申请的申请。约会的权利,那么外观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怎么申请?首先必须至少有一个先前的外观专利申请,其次,当你申请另一个专利时,这两个专利必须具有相同的内容。申请的专利必须在上一个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否则不能申请优先权。在后续申请被同意享有优先权后,其申请与先前专利申请的提交日期相同,这是优先权。

重要的是要注意,在后期申请的内容中,为了享受优先权,它必须与先前申请的内容相同,并且不同的部分不能享有优先权。这个问题是这样的:首先,有两种情况可以优先考虑。一个是当你在中国申请专利,但想要将自己的外观专利申请输入其他国家时,你可以优先考虑。当您的专利想要进入哪个国家/地区时,您可以优先让PCT组织进入该国家/地区。第二个是您申请了专利,但如果您发明并创建了与您首先申请的专利相关的专利,那么您可以在此时优先考虑国家专利局,优先考虑申请该专利的日期。这是之前申请的专利申请日。

所谓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是指在国内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另一方享受专利申请。申请人的权利可以是在第一个国家提交申请的日期,作为该国家的申请日期。我们的专利法规定了以下关于外国优先权和国家优先权的规定:

(1)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国外的第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外国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并根据外方签署的协议,在中国申请同一主题的专利与中国或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可以按照优先权相互承认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2)国家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一次发明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同一专利申请,在中国,优先权可以授予,但在先申请可以不得用作申请国家优先权的依据。 A.已要求提供外国或国家优先权; B.已获得专利权; C,属于拟议的分案申请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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