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不注册商标的区别到底有哪些

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注不注册商标的区别到底有哪些

注不注册商标的区别到底有哪些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3 08:25:32

随着公司对自身的知识产权愈加重视,更多的公司选择注册商标这一途径。众所周知,商标是公司区别服务或商品的重要标示,然而最近非常多没有注册的企业咨询商标注册与不注册有什么显著区别,下面长沙商标注册小编就给您说说注不注册的区别到底有哪些。

首先,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都受到全国的法律保护,同时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注册的商标并不能享有这些法律保护,如果有其他人申请注册商标,不进行注册的商标将没有办法继续使用,否则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从而导致商品的信誉和质量大打折扣。

其次,不注册的商标时刻存在商标被他人抢注的风险,我国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的原则,在先申请的商标具有优先权,如果商标被别人抢先申请,那么未注册的最先使用人将不能再用该商标。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再者,非常多公司都知道,商标注册前期首要的是商标查询,商标注册时将能确定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务已经在先注册或者正在注册,然而商标不注册的企业将没有办法得知这一讯息,很有可能会发生商标侵权的行为,这是商标注册与不注册区别的一个直观表现。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最后,众所周知,商标作为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所以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抵押、转让等方式方法为企业创造一定的利润,而商标不注册则不能形成知识产权,更不能作为无形资产使用,因此也就无创造利润一说了。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商标注册的企业也日渐增多,势必会引起商标近似或侵权的行为发生,商标注册与不注册的区别也尤为明显,因此建议未注册商标企业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商标申请的工作,以利于对商标侵权或近似做到有效的规避。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是注册公司后的一大难题,很多创业者都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不知道该准备哪些资料,还有的根本就搞不懂为什么公司都要申请商标注册呢?关于这些问题,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就跟大家说说原因以及相关事宜。

第1问: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其一,必须要实际从事生产、销售;其二申请核定使用的商品要限于自己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一些不从事实际生产和销售,专门以抢注商标并转让牟利为业的企业和个人的不法行为。《关于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对上述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实际上就是对《商标法》第4条的进一步明确和延伸。但是,这两个条件在实践中执行得并不严格,商品提供者经常可以在自己并不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取得注册商标。

第2问:为什么大家申请注册商标?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商标制度,除了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外,只有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才能取得排他性的商标专用权。有了这种权利,商家可以在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商标,厕并没有这种排他的权利。所以,为了取得这种排他权利,进行有效的市场竞争,防止他人的假冒、模仿,商家大都会申请注册商标。此外,我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对于某些商品,必须使用商标,否则禁止在市场销售。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具体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2001年以前,药品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销售,但后来随着法律的修改,药品已经没有了该限制。

第3问:哪些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阻止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法人主要指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主要指没有法人资格,但具备一定的财产和组织机构的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社会团体、法人的分支机构、中外合营企业,以及一些乡镇、街道和村办企业,等等。自然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

因此,实际上,对于我国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我们《商标法》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对于外国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一些规定,我们会在其他问题里说明。但是,2007年2月,商标局出台了名为》《关于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对自然人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进行了一些限制。

自然人要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同时持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等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核准从事生产经营的登记文件,同时要求申请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不得超出登记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或者以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以上,便是注册公司平台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取得联系,注册公司平台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疫情当下很多中小型公司被迫注销,近期有个王老板就找到我们,“我想注销个体户,听说个体户注销比公司注销要简单许多,大概要多久能彻底注销呢?”那么小编先给大家讲一讲个体户注销和公司注销有什么不同: 个体工商户是依照有关规定取得营业执照,个人单独从事生产、饮食、修理、销售等行业的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生存盈利的劳动者,注册个体户只需准备好身份证件、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以及店铺名称等材料就能完成工商登记,审核速度比公司企业要快。

即使没有刻制公章、没有开银行户,个体户也能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此外,个体户也要建账报税,但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比公司企业要简单。因登记设立、日常经营涉及的证件材料少,多数情况下个体户注销比公司注销要简单。 很多企业主都曾抱怨公司注销材料多、跑腿多、流程复杂,甚至耗费大半年都没能退市成功。注册一家公司除了需要身份证件、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以及名称,还要全体股东的身份证件、公司章程等材料,要想让公司正常开展业务,领取营业执照后还要去刻章、开银行户以及办理税务登记。

在办理公司注销时,除了需要提供执照、公章,还要备齐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等税务资料,不少企业主久久不能注销成功都是因为材料缺失或者经营异常。 下面我们来看看个体户注销和公司注销的流程有什么不同。 办理个体户注销的一般流程有: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公章的话需公章; 

2、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到所在主管税务部门的办税大厅核查已缴税款,取得完税凭证;

4、回到登记机关提交完税凭证,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 

办理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有: 

1、 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印章,公司历年来的记账凭证、财务报表以及工商年报、税务年检等其它资料。 

2、 公司资产清算。需成立清算小组,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报纸等方式做清算公告,并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公告结束后对公司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 

3、 公司税务注销。需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若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先解除,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4、 公司工商注销。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持报告到登记机关注销营业执照,若存在工商异常,也需解除后再办理工商注销。 

5、 注销公司社保账户、银行对公账户,注销公司公章。 

从上文对比来看,个体户注销是比公司注销要简单一点,但对于一些不了解办理流程的经营者来说,个体户注销也并不容易。如果你想要在疫情期间注销公司或个体户的话,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可为广大经营者解决注销烦恼。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第十一条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版权所有: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