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标注册要符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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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标注册要符合的条件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7 08:53:46

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一个商标要注册成功是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的,不符合这些条件,商标就面临着被驳回的风险。商标被驳回不仅面临后续的复议或上诉等繁琐的手续,还会浪费申请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也浪费了申请人的时间与资源。所以在长沙商标注册前提前了解长沙商标注册的基本条件十分重要。下面注册公司平台小编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长沙商标注册要符合的条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即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标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或合法利益A、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B、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C、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5、不属于法律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基于某些原因法律可以禁止某些标志用作商标标识。—《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A、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a、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b、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c、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前项规定略有区别,该项的除外规定还包括“不易误导公众的”情形。d、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e、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f、带有民族歧视性的。g、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h、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i、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如果您想要注册商标,或是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欢迎拨打注册公司平台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早日获得商标。

商标撤销的原因,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那么商标撤销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撤销的原因商标撤销的原因一: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

(1)商标局依职权的撤销: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2)依申请的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c、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d、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的原因二: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我们都知道商标是可以转让的,一般来说转让的商标都是已经注册成功的R标,那么在注册过程中的商标可以转让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承担一定风险。

一、商标转让所处阶段申请中商标转让:在商标申请中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转让,由受让人(买方)承担注册风险。公告期商标转让:在注册商标进行商标公告后转让,风险比申请中转让相对低。异议期商标转让:某一商标在商标公告期被异议,我们将根据异议成立的可能性,给予专业建议,风险低于公告期。评审期商标转让:在异议后复审评审中进行转让风险小于异议期间。诉讼中商标转让: 在对商标评审和复审的结果不服,导致诉讼。在诉讼期间对商标进行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转让应提交的申请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一式一份,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盖章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转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一式一份,由受让方盖章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1.代理人专业不专业,决定商标注册有没有坑商标查询必须人工查询,所以判断商标的近似一定是需要有丰富经验的代理人。有一定规模的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人,接受过专业培训,也有相应机构的背书,往往会给出更专业的建议。举例:“申请了你就可以用了”。

这句话是错误的。TM和®的的区别,除了一个是正在注册,一个是已注册之外,TM商标不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商标如果近似不建议注册。假如代理人告知可以注册,白白等待一年的时间,等于是延误了企业的品牌生命,浪费企业的品牌资产。

2、商标注册,没有加急申请一说创业企业客户注册商报,尤其着急。商标开始申请后,报件分为电子报件和邮寄报件,报件后就会有申请号。这个号对于客户来说,仅仅是代表商标局收到了这个文件。如果商标注册成功,申请号就是商标证上的注册号。而且大部分现在都是电子报件,即便是邮寄报件,只要是没寄错地址,商标局都会收到。这本身就应该是客户所享受到的服务,没有加急费一说,更不可能有加急费用。

3、“不成功,就退款”真的有这么好吗?不成功,就退款!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退费这件事情,对于企业来说,是不是最重要的?代理机构不是审查机构,没有审批权。商标近似查询是盲期,就是商标局收到材料,还没录入到系统的一个过程,大约是4个月左右。在这期间,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任何一个商标,都不可能100%注册成功。商标注册费600元,退的也许只是这个钱。

可是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时间。创业企业,往往不会注标几十个,已防看中的商标被注册,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节省注册时间。因为这是一年。商标被驳回了,是没损失申请费,但是企业还得再申请,再等一年。所以,商标代理服务,客户最关心的是靠什么作为保障。作为代理人来说,近似查询的专业代理服务才是核心,经验丰富的代理人仔细做好查询近似工作,是第一位的。

当新商标申请没注册下来的时候,涉及其他服务,比如说:驳回复审、撤销三年未使用、产生纠纷……所以建议最好选择本地代理机构来做商标交易网,毕竟微信和电话解决不了与机构或者律师沟通的需求,商标机构的后续服务才是商标代理的另一种核心竞争力。选择有规模的正规商标代理机构,后顾之忧就越少,才可能享受到有品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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