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标注册的要注意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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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标注册的要注意的细节

作者:湖南凯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3 08:43:26

很多人认为商标注册程序就是:商标查询——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下发受理通知书——进行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核发商标注册证书。当然这只是主流程,还有很多分支流程。比如不受理或注册驳回之类的。今天长沙商标注册公司就带大家了解长沙商标注册的要注意的细节。商标法第四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可以申请商标的。但是在我国纯自然人是不能申请商标的,必须得有营业执照,个体户营业执照也行。法律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是可以申请的,具体的是由商标局出具的文件进行了限定。一般来说申请商标的主体只能是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申请人自己到商标局提交(位于北京);一种是由商标代理公司操作。商标代理公司操作可以免费查询商标、指导商标注册类别、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率、协助准备材料、提起申请、与商标局实时对接注册信息;而这些专业服务是商标局自己提交没有的。大家建议选择的是商标公司代理,简单方便又专业。

组合商标需要分开注册吗提醒,网上有些免费注册或者免代理费注册的,往往都是些诈骗陷井。 套路模式是先不查询就给你注册,注册成功率越低越好。过了一年多注册被驳回,然后再收你高于市场价几倍的驳回复审费,套的你牢牢的。既浪费了你的钱,又浪费了你的时间。商标注册的要注意的细节?以上就是商标注册对此的介绍,商标不仅仅是走个流程就可以的,在提交商标后还要面临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这都是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来解决的。所以建议开始就选择专业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商标查询提交注等一系列的操作。

1、公司名称核验 公司注册名称核验可以在系统上自主核准,要求所提供的名称中包含2个或以上的中文,并且新的规定是相同的行业只要出现两个字相像就不能被注册,所以提醒大家在准备公司名称的时候,最好能准备三五个备用,预防第一个核查之后发现不符合要求或是已经被注册的情况出现。 

2、提供公司地址 通过名称核查之后,就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地址来做为公司落址,民用居住地址不建议用作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业办公性质的商务地址,如果是在代理注册机构办理的话,可以要求代理机构提供代用注册地址,可能会收取一些费用,,在自己没有公用地址的情况下,这是最快的方式。 

3、制定公司章程 如果有法务人员,就要开始制定自己公司的章程了,或者可以直接在工商网上面下载一份“公司章程”,把内容做一下修改成为自己所需要的,打印出来并在章程最后所有股东签字。一般情况在注册公司,都是系统的统一的章程模版。 

4、提交公司设立申请 在线填报公司的注册信息,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经营范围等,法人还要做实名认证,然后提交等待系统审核。 

5、领取营业执照 网上设立通过则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若是在工商网预约交件的,需要提供的材料都需要法人股东签字方能生效,包含上述提到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址证明。窗口交材料的一般当天审核通过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 

6、刻制印章 公司注册时间从交件开始,工商局受理之后算,5-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了,拿到之后就需要到公安局认证的印章公司刻制印章。 

7、银行开户 联系银行开户,企业开的第一个账户也叫做基本户。 以上流程为个人全程注册下来的过程,花费的时间和需要做的准备可能会比较多,如果时间上安排不过来或是比较着急需要的,我们会建议你找一家专业代理公司注册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企业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登记注册,这样会让你节省大多数时间和提高通过率。

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该规定没有区分异议、撤销、注销程序中的商标使用和侵权行为中的商标使用,而实践中不同程序中的商标使用因其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

这里仅讨论维持商标权所需要的商标使用。从商标法保护商标注册成功以后的目的出发,维持商标权所需要的商标使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在中国真实使用。维持注册效力的使用必须是在中国的使用。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域外的使用不能产生在中国维持其商标权的效力。同时,注册商标必须被真实地用于商业活动中,即其使用必须是能够发挥商标识别功能的使用。

如果仅是为了规避3年不使用注销的规定而象征性地使用,不构成商标法所要求的商标使用。如欧共体《商标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未将共同体商标在共同体内真正使用于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连续中断5年的,共同体商标应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受到制裁,除非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德国《商标法》第26条(1)规定:以对因注册商标所产生之请求权的主张或注册的持续有效取决于商标已投入使用为限,商标必须由其所有人在国内真实使用于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有未使用的正当理由者除外。

英国《商标法》第46条(1)款(a)项将自注册程序完成之日起5年内,注册商标所有人或经其同意者未在英国在其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真正使用,并且该未使用缺乏正当理由,作为注销注册的理由之一。我们认为,强调真实使用是必要的,建议《商标法》修改时将条例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纳入其中,并增加在中国真实使用于注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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